2017年6月1日起,《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令第1號)實施。根據《規定》,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兑幎ā穼嵤┮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認真組織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工作?,F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互聯網新聞
2017年6月1日起,《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令第1號)實施。根據《規定》,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
《規定》實施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認真組織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工作?,F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相關許可信息予以公開,包括:互聯網站22個,應用程序21個,論壇3個,公眾賬號69個,其他4個,共計119個服務項。
一、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互聯網站名單(共22個)
二、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應用程序名單(共21個)
三、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論壇名單(共3個)
四、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公眾賬號名單(共69個)
五、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其他名單(共4個)